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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鬼拿藥單?納保法上路  保官不保民

(記者徐子敏/台北報導)稅捐稽徵法規定核課期間為5年,為何納保法反而讓人民打贏了訴訟還要被追稅15年?2017年12月28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第一天,法稅改革聯盟於台北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舉辦座談會,專家學者紛紛砲轟根本是請鬼拿藥單?!一一評析納保法不合理之處。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燦都表示,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八年就要終結,連續判兩次無罪,就不能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時代在進步,法律應該越來越進步,更能保障人權才對!很扯的是,人命比錢更重要,但對人命要求八年而已,納保法上路,反而讓人民打贏了訴訟還要被追稅15年,很奇怪!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洪明珠會計師表示,加拿大納稅人權利法有三大保護精神:服務、溝通和究責。納稅人可以跟稅局有平等的武器抗辯,申訴之前,可以聯絡稅局跟你解釋;人民有權要求專業、公平、有禮、體貼的對待,正直、專業、尊重、合作是稅局的核心價值;人民有權要求法律被普遍性、一致地適用法律,能讓每個人都獲得他的利益並且支付正確的稅額;有權抱怨服務品質與時效性,並以密件儘速處理抱怨、究責。並強調稅局是透過國會對全體加拿大人民負責;人民有權對其服務申訴、復審,不用擔心秋後算賬,假如擔心,可以填秋後算賬申訴表。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蔡靜玫律師批駁納保法第二十一條,以國際角度來看,根本是太荒謬。居然經過法院判決,還要經過十五年無法確定稅額,才能停止。像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已經成立五十幾年,刑案一、二、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也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屬免稅所得。國稅局一開始就沒查,至今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總共撤銷十七次,還無法確定稅額,監察院2009年也調查出國稅局有七大違法,才有2011年的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公告結果7401份證據都說是贈與,從1997年開單到現在已經21年了,一個人有多少二、三十年等待正義呢?她呼籲納保官應拿出魄力督促國稅局比照曾建元教授的案例,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所有違法稅單。

    輔仁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痛批,政府都說愛心辦稅,其實是狼心辦稅,上路第一天,他上午11點多就打了十五通電話到國稅局,其中6位主任納保官、6位納保官,只有葉納保官接電話,大家就知道又是玩假的。國家2300萬納稅人要靠它來保護的,竟然官方網站只有納保官的信箱,沒有公開透明的平台,也沒有時間的追蹤,如何實施分案或指定納保官都未提及。而所有行政救濟的稅務專業法官,竟由現任行政法院提出申請的法官百分百通過擔任,行政法院法官原來的問題就是沒有憲法和人權意識、濫用自由心證、完全不採告訴方的證據也不說明理由,國稅局的答辯照單全收,罪疑惟輕,怎會稅疑惟重?他強烈呼籲所有稅災戶都去找納保官尋求協助,不對的,請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不要再浪費人民的生命與所有資源。

    首都監督聯盟王奕凱從年輕人角度分享當今稅務剝皮問題,國家應檢討整個稅制,要保護過去有生產力的人,對於沒有收入的單一戶,應該要減免,現在逼著人家都更,加上鼓勵集合住宅,現在你老了,被都更了,不但土地變小了,變成集合式住宅,每年要扣抵房屋稅,地價稅,還要繳管理費,等於變相懲罰,變相告訴你把房子賣掉,搬到杳無人煙比較鄉下的地方住,像北京變相在清除低端人口一樣,這是對老人弱勢,這些曾經對國家有貢獻者的不正義,對現在年輕人也沒有保障,應予檢討。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表示,民主法治國家最重要問題,第一、是良心;第二、與辯證法西斯思維理念不同,納保法讓他們向上提升(官),人民卻向下沈淪;第三、人權不彰,司法沒進場,法稅都有問題,要一起討論。法律剝奪公平正義,稅剝奪經濟人權,法魔、稅魔在台灣領空盤旋不去,「政治整肅」要徹底解決,以前媒體都是政府在掌控,現在大數據時代,紙包不住火,已無法控制,人權不是要不回,而是大家不爭氣,台灣問題出在鄉愿,我們要像耶穌11個好門徒,推展人權觀念,聲音是一把火,不斷傳出去,會讓大家更光明。納保法上路,我們也可以送他上山,今天是他們上山日,我們的光明日。

圖說:2017年12月28日納稅保法施行第一天,為防止惡法繼續荼毒百姓,法稅改革聯盟邀請專家學者評析納保法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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