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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太極門之刑稅迫害是法稅照妖鏡

 (記者章凱曦/台北報導) 7月13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等單位於台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一周年論壇。被專家學者稱為稅法上的228,並於「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中列為指標性案例的「太極門冤稅案」,在歷經十年三個月司法縝密審理,於2007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辜被告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監察院調查後將本案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然11年前就應依法撤銷的自始無效稅單卻持續追殺,人民陷入稅務絞肉機長達22年。黃麗蓉律師表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太極門的賦稅正義迄今仍未到來。太極門之刑稅迫害,是法稅照妖鏡、是政府侵害人權縮影。解決重大矚目冤抑案件,才是真正轉型正義,亦是展現司法改革魄力之最有效方式。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是太極門刑案一審法官,首創地方法院透過交互詰問查證真相,他表示當時傳訊近二百位證人,一個禮拜開庭兩、三次,經常開庭到晚上11點,最後還原事實真相,判決太極門無罪。他表示司法案件量太大,光是開庭的時間和動用的人力,讓很多法官有心無力可以耗費長時間去審理案件,太極門案件光在一審大約六年。趙子榮指出這是整個司法制度的問題,並以一件1992年起訴的稅務案為例,檢察官移送的證據數量很龐大,但證據都有瑕疵,如果法官判無罪,檢察官會上訴;在司法制度,檢察官上訴就有分〈數〉,起訴也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最後法院判無罪,檢察官並沒有任何責任。趙子榮表示,這是國家司法制度應該檢討的地方,我們從太極門這個案子一路經歷的這些過程,可以了解我們國家整個司法制度真的需要改革。

    浩信法律事務所總監陳祖祥律師指出,稅捐稽徵法24條是參照美國的立法立的,它一定先有核課處分,才會有保全處分,超額的禁止處分絕對是違法。太極門案件在刑事訴訟的部分,法院都已經確認無罪無稅,但稅捐機關仍然視若無睹,完全忽略在稅捐課徵有利、不利於人民的事項,都應予以注意。陳祖祥表示,在太極門案,我們看到核課處分還沒有產生的時候,保全處分就先來了,國稅局在太極門這個案子,即使義務人已經提供擔保,國稅局卻不願意重新做保全處分,去裁決這個保全處分的範圍,這是嚴重違法。

    太極門案件義務辯護律師黃麗蓉表示,法院耗費了十年三個月的時間,三審均判決無罪確定,還給太極門師徒清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還在2017年以檢調筆錄等遭廢棄資料做認定,這對於從刑案到稅案一直為本案辯護、代理長達22年之義務律師而言,想問:這是一個保障人權之國家應有的作為嗎?國稅局一開始的發單,就是一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自始不應開單。黃麗蓉指出,稅捐稽徵機關完全怠忽職責,並未依職權調查,明知起訴書對所得性質之認定顯屬矛盾,仍草率直接對太極門違法發單課稅,這是明顯違反課稅處分,應明確性原則之重大明顯瑕疵,其課稅處分自始無效。

    黃麗蓉表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太極門的賦稅正義迄今仍未到來。太極門之刑稅迫害,是法稅照妖鏡、是國家政府侵害人權縮影。「行政機關必須依照刑事判決認定之事實」,她呼籲國稅局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全部違法稅單,還太極門師徒應有之正義,才是法稅真改革,方為人民之幸、國家之福!

圖說1:黃麗蓉律師表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太極門的賦稅正義迄今仍未到來。太極門之刑稅迫害,是法稅照妖鏡、是國家政府侵害人權縮影。

圖説2:趙子榮法官透過交互詰問查證真相,傳訊近二百位證人,一個禮拜開庭兩次、三次,經常開庭到晚上11點,最後還原事實真相,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

圖說3:陳祖祥律師指出,法院都已經確認,但稅捐機關仍然視若無睹,完全忽略在稅捐課徵有利、不利於人民的事項,都應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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