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已判決無罪無稅 稅捐機關卻追稅至今

林燦都:相當弔詭!

(記者王為民/台北報導) 近年來國內外各界廣泛討論創下受害人數最多的稅法228人權指標案例——太極門冤稅案,2018年7月13日在臺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的【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論壇上,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直指,該案其實非常簡單,刑案既無罪,就無稅的問題,為什麼到現在稅捐機關還在追稅?太極門成立50多年,本質不變,為何只追其中6個年度的稅?相當弔詭!

    林燦都表示,太極門從民國55年成立至今已這麼久,為什麼就80年到85年有稅的問題?很奇怪!當初檢察官主張太極門有稅的問題,移送給稅捐機關徵稅,基本上檢察官是刑事案件原告而已,原告主張被告有罪,只是一個主張,不能證明什麼,有沒有犯罪事實的可能,要經過法院的調查。法院調查的結果,從第一審、第二審到第三審確定,太極門沒有漏稅問題,因此不用繳稅。稅捐機關怎麼可以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來認定,讓他很懷疑,也很納悶。

    林燦都說,成立行政法院,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刑事案件沒有辦法證明被告有犯罪之前,應該認為被告是無罪;而民事則是看原告和被告的主張誰有理由,再來做判斷。行政法院的判決,既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民事案件,法官都應該中立客觀,立場應該不能變。然而,行政法院高達99%判人民敗訴,為何法官如此保守,沒有保障人權的概念?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對原告太極門的主張都不理,完全採信被告稅捐稽徵機關的主張。他感觸良深地說,人民需要法院,而法院要什麼?要公正、客觀才對;但是最後的判決,卻都支持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固然不能說沒有在進步,但是為什麼人民還是主張行政機關不對,就要好好檢討,這時候法官應該站在客觀中立的立場來審判才對,而不是完全支持行政機關。

    林燦都指出問題所在,因為行政法院法官如果認為行政機關的主張沒有道理,不按照行政機關的見解判決,就要寫另外一套出來,而且要調查,所以,很多法官選擇簡單的作法。他覺得這跟司法體系有關,應該要改進。

圖說: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中)直指,太極門冤稅案其實非常簡單,刑案既無罪,就無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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