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彥:效法日本有效救濟制度

勿讓冤案無限輪迴

【記者劉之君/台北報導】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無效的救濟制度,不只浪費國家司法資源,更讓冤案當事人陷於無限輪迴的痛苦。曾在日本進修法學科研究,專長租稅規劃及行政訴訟的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彥,7月13日在一場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正大出版社、法稅改革聯盟等共同舉辦【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論壇,他以日本的行政救濟制度及實際案例,比較台日雙方的差異,提出有效行政救濟建言。

    人民在稅務訴訟上的敗訴率高達了百分之九十四,就算是民眾贏了,法官也不自為判決,又將稅單發回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稅務機關又將稅額加加減減,再開出稅單,造成獨有的「萬年稅單」。蔡孟彥提到日本法院的判決,如果認為行政機關有違法,行政機關原則上在一兩個月內就會去改變他原來的作法;可是在台灣,行政機關不只不會改變原來的作法,甚至連國考的考題“如果行政機關做了一個行政處分,這個行政處分人民訴願成功了,請問原處分機關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他直言,連這樣的國家考試的題目也放進去,「我有時候也在想說,到底考出來的公務員到底是要弱化到什麼程度!」他強調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執行的態度,應該站在法的基礎上去執行,當然不能有偏頗,也不能帶有自己個人的感情,或是對於某一個團體、某一個個人的恩怨。

    蔡孟彥研究日本的判決,很少看到法院曾經要求原處分機關再另為處分的,他強調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在做爭議的案件,不願意自為判決,而把案子再發回去原行政機關,形成無限輪迴、無限跳針,雖然日本法看起來好像比較有效率,然而他認為並不是因為台灣人的效率比較差,而是我們的制度讓有一些人有機可乘。

    蔡孟彥以太極門案件為例,指出此案刑案經過10年7個月的審理,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屬「贈與」性質,雖然有些法官提出理由是刑事判決不會拘束行政權,也不會拘束民事的法庭,這是採「司法二元化」的宿命,他提到,事實上在台灣對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一個法庭就已經可以兼審刑事、民事跟行政,法庭可以把所有的糾紛一次解決,而且日本在二次大戰後,已經廢除「行政審判制度」,也就是法院可以一起判決民事、刑事和行政,他強調如果司法運作的結果,變成民事要跑一遍,行政要跑一遍,刑事也要跑一遍,他直言:我覺得對司法資源太浪費了!而且對於被審判的人也不公平,因為時間的拖延,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蔡孟彥接著提到,太極門案件最大爭點是弟子給師父的敬師禮到底是贈與還是學費?他直言如果刑事已經判決敬師禮是贈與,其他法院要把它推翻,或者稅局要把它推翻掉,他到底拿出什麼資料說服大家?再者,當法院之間有不一樣的認定標準,對於個案的當事人及法院所付出的成本是不是太過忽略了?

    蔡孟彥非常肯定法稅改革聯盟的努力已經有一些立竿見影的效果,他提到在整理資料時發現,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一月做了一個決議,這個決議裡面有一個法官提出研究意見的參考資料,是一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的一篇文章,然後在最高行政法院作為試圖說服多數法官的資料。他希望透過不斷的法稅論壇活動,說明一些稅務冤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將來可以看到成果還給當事人公道。

圖說:蔡孟彥提到日本法院的判決,認定行政機關有違法,行政機關在一兩個月內就會改變原來的作法,但在台灣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造成人民必須民事、行政、刑事都要各跑一遍,除了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對當事人也不公平,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arrow
arrow

    Brookboo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